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黔东南州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东南州水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huiwu.qd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东南州水务局联系(单位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邮编:556000,电话:0855-822219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州水务局认真落实州政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专责,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分工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不断加强学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省、州相关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专项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对照每月情况通报,及时修改、补充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主动公开。2020年度我局利用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01条,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76条。其中新闻中心的水事要闻113条,县市要闻127条,通知公告19条,图片新闻28条;政务公开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1条,机构职责1条,内设机构8条,人事信息18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法规7条;财政资金4条;权责清单2条;统计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总结1条;涉及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公示、和防洪抗旱、河长制、宪法学习、水资源公报、党务工作等专题专栏65条;驻州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76件,已办理完成74件,退回件2件,已全部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局网站设有“双公示”链接。其中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2件,取水审批3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4件,洪水影响评价5件,水保设施验收备案16件,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审定24件。
(二)平台建设。2020年度,我局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完善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完成网络安全备案和中文域名备案、解析,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运行正常,浏览量达59879次,新访客数量22690人次。政务新媒体“黔东南河长”发布信息99条,订阅人数114人,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规范性文件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3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 |
+3 |
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8 |
+1 |
0 | |
行政强制 |
17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432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或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还未完全吃透,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还不够全面和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还有待加强。围绕存在的问题,下步我们将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照我局权责清单,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信息要点,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平台服务功能。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通畅信息报送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