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长制工作科 |
|
负责人 |
潘冰洁 |
|
工作职责 |
指导水域及其干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州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整治及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权限范围内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的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督促相关机构开展河道执法管理。协助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承担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
|
电子邮箱 |
qdnzhzb@163.com |
|
办公电话 |
0855-8699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