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691793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黔东南州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2 |
文号 | 暂无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黔东南州水网建设规划》起草说明 |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研究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分别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国家水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要求贵州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有效解决长期困扰贵州发展的工程性缺水问题。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网建设,在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要下大力气在水利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加快建设贵州大水网,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州委、州人民政府十分关心全州水网建设,《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加快解决区域性水资源短缺和工程性缺水问题,构建互联互通、系统完善、合理高效、安全可靠的现代水网。
(二)起草依据。根据《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水网建设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贵州省水网建设规划》《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市县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工业强州、城镇带州、旅游活州”战略,在贵州水网总体布局框架内,全面摸清黔东南州水网建设的本底条件和建设基础,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成果充分衔接,锚定“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目标,黔东南州水务局组织开展并按照招标程序委托贵州省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了《黔东南州水网建设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经过现场调研和踏勘、重点项目筛选,初步拟定规划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2023年4月完成《规划》初稿。
2023年5-6月,州水务局分别组织县(市)水务局及局机关科室(单位)召开征求意见会议2次,组织县(市)政府及州直单位征求意见会议2次。
2023年6月30日,州水务局组织州直有关部门召开技术评审会议,邀请9名专家(省级专家6名,州级专家3名)组成专家组对《规划》开展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后历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报告送审稿报送省水利厅复核。
为提高《规划》编制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于2023年7月25日至8月25日通过黔东南州水务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
2023年8月10日通过州委政法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月14日获得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意见。
2023年8月4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技术审核会议,组织省级专家对《规划》进行技术审核,编制单位按照专家及参会单位代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规划》送审稿报省水利厅再次复核,8月14日省水利厅出具了审核意见。
2023年9月28日,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龙家胜同志组织召开会议对《规划》进行专题研究,会后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了规划文本,形成今天的《规划》报批稿。经研究并报请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呈报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审定。
三、征求意见情况
(一)2023年5-6月州水务局组织4次会议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51条,经研究全部采纳50条,部分采纳1条。
(二)2023年6月30日州水务局组织技术评审会议,专家及参会单位共提出意见建议108条,经研究全部采纳96条,部分采纳6条,未采纳6条。
(三)2023年8月4日省水利厅组织技术审核会议,专家及参会单位共提出审核意见46条,采纳40条,部分采纳3条,未采纳3条。
(四)2023年9月28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共收到州直部门提出的2条意见,采纳1条,未采纳1条。根据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要求,已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次《规划》报批稿。2023年10月25日,通过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审定。2023年11月4日获州人民政府批复。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十个章节,分别为水网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规划目标和布局、优化水资源配置网络、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水网智慧化建设、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投资估算与实施安排、环境影响评价、保障措施。
第一章:水网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主要是全面摸清水网建设的天然水系和现有水利工程基础,对照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基础设施要求,重点分析水网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布局。重点提出了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规划基准年和水平年、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总体布局,其中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规划目标,到2035年黔东南州水网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实现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和抗旱应急能力明显提升;江河湖泊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洪涝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明显增强;水生态空间有效保护,水土流失有效治理,河湖生态水量有效保障,美丽健康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水网工程良性运行管护机制健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调度运用基本实现。支撑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主要任务是结合省级水网“一核四区”的布局和“纲、目、结”框架,落实水网建设“最后一公里”,构建符合黔东南州区域特点的水网格局,形成水网“一张图”。总体布局,以天然水系为基础、大型水库和主要调水通道为主骨架、区域水网为补充、灌区渠系为脉络、智慧调控为手段,形成“两域三水、四库七干、西水东引、南北互连”的黔东南水网总体布局,融入“一核四区”的全省大水网格局。
(“两域三水”中的“两域”,指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三水”,指清水江、舞阳河、都柳江三条主要河流;“四库七干”是指宣威、忠诚、黎平和黔东水利枢纽四座发挥防洪调蓄、水资源供应的重要大型水库的水网结点,七条发挥水资源调配、防洪、水生态保护作用的人工调水通道的水网主干;“西水东引、南北互连”,是指根据地势情况,通过自然和人工通道形成的水资源调配主要方向)
第三章至第六章:规划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防洪减灾能力提升、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网智慧化能力提升四个方面的水网规划工程。项目总投资741.42 亿元(含续建项目结转投资61.14亿元)。其中,水资源优化配置方面,重点衔接国家、省级水网规划工程,包括宣威、忠诚、黎平大型水库工程;中小型在建、拟建工程;规划实施的水网引调水工程、连通工程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新建16个县(市)的中小型灌区及谋划2个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规划工程投资561.18 亿元。防洪减灾能力提升方面,对清水江、舞阳河、渠水干流段等大江大河、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山洪沟进行治理,通过防洪治理,使州内凯里市城区、黄平县城、锦屏县城、榕江县城、从江县城等城市达到防洪标准,规划工程投资110.56亿元。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实施水土保持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通过河道清淤清障、岸线治理、水系连通、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实施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工程;继续实施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工程。规划工程投资54.98亿元。水网智慧化能力提升方面,主要按照省级水网水利信息化建设安排,实施全要素监测体系建设、数字孪生工程和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水网智能调度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规划工程投资14.7亿元。
第七章: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重点从建立水网建设责任保障机制、加强水网工程调度运行管理、深化水价改革、投融资机制改革、推进水网融合发展、加强水网建设运行管理风险管控6个方面提出完善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的新举措。
第八章:投资估算与实施安排。规划投资方面,规划项目总投资741.42亿元(含续建项目结转投资61.14亿元),其中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投资561.18亿元,占比75.69%;防洪减灾工程投资110.56亿元,占比14.91%;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投资54.98亿元,占比7.42%;水利信息化建设投资14.7亿元,占比1.98%。实施安排方面,近期依据《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安排缺水区域、需求迫切、防洪减灾和成熟项目;远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水需求,适时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最大程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提升黔东南州水安全保障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九章: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符合性、环境制约因素、规划环境影响进行了充分分析,提出环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规划》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切实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保障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部分工程实施不可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实施造成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避免或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规划基本可行。
第十章:保障措施。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科学有序推进、严格资金落实、强化监督管理5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五、规划实施效果
通过规划实施,可有效解决全州区域性水资源短缺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基本实现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的水安全保障目标。一是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大中型骨干水源及引调水工程供水占比超过50%;全州供水能力达到21亿m3以上,供水安全系数提高到1.3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16个县(市)城区以及工业园区有稳定水源并有应急备用水源保障供水,全州城乡和工业供水保障程度将大幅度提升。二是防洪减灾能力大幅度提升。重要城市和县城防洪全面达标,城镇防洪体系逐步完善,达标率达到100%,5级及以上堤防达标率将达到98%,抵御洪水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基本建立,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重要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满足率达到95%以上,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格局全面形成。四是水网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重要水利工程数字化率达到95%,中小河流监测率达到95%以上,水资源管理与调配、流域防洪减灾等综合调度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五是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能力明显加强。水网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强化,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确立,江河源头区、重大水利枢纽涉及流域等重点区域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实施,防范化解重大水安全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环境影响评价说明。《规划》为地方水网建设发展的指导性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规定“应当根据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规划》已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无需独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针对《规划》的项目在实施之前,州水务局将督促各县(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工作。
(二)公平竞争性情况说明。《规划》为地方水网建设发展的指导性规划,不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该规划不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