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280471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黔东南州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3-08-04
文号 黔东南府办函〔2023〕22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8-04 17:05

黔东南府办函〔2023〕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东南州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东南州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加快推进黔东南州水网建设,结合全州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水利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水资源禀赋条件

1.河流。州境内河流众多,共有河流983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98条;流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条,分别为清水江、都柳江和㵲阳河。清水江,流域面积14463平方公里,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47.76%;都柳江,流域面积9046平方公里,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29.87%;㵲阳河,流域面积5262平方公里,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17.38%。

2.水资源量。黔东南州多年平均降雨量1238.1毫米,雨量丰沛。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192.1亿立方米,占全省多年地表水资源量的18.84%,居全省第1位,其中长江流域130.94亿立方米,占比68.16%;珠江流域为61.19亿立方米,占比31.84%。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111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5倍,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5.9%。

3.水资源特点。一是水资源年际变化大。全州最大年水资源量269.2亿立方米(2015年),最小年水资源量133.1亿立方米(2005年),最大年是最小年的2倍;二是水资源年内分配不均匀。丰水期(4~9月)水量占全年总水量的74%以上,枯水期(10月~次年3月)水量不到全年总水量的26%;三是水资源区域分布不平衡。近五年全州每平方公里年产水量在52~85万立方米之间,一般南部多于北部,西部多于东部。四是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匹配。如经济相对发达的凯里市,位于清水江中上游,常住人口和GDP分别占全州19.2%和23.5%,但水资源量仅占全州的4.7%;五是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全州为岩溶山区,境内山高坡陡,群山延绵、沟壑纵横,大中型水库选址难度较大,开发利用成本高。

(二)水利建设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州积极抢抓机遇,坚持补短板惠民生,推进水利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一是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累计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71座(其中“十四五”新开工建设10个,开工数排全省第一),已蓄水51座,其中竣工30座;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1.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和重点山洪沟577公里;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35座。三是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在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连续排全省第一,2020年以来水土保持率持续保持全省第一,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合格率保持在100%。

(三)存在的问题短板

2022年7月以来的严重旱情,暴露出全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还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一是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滞后。目前全州在建的41个骨干水源工程,很多是“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开工建设,时间跨度长,未能按时完工。二是水资源调配能力不足。全州已建水利工程以小微型为主,缺乏大型控制性调蓄工程;三是输配水系统不完善。骨干水源工程配套管网完建率不足40%,输配水管网连通性不足,区域性水资源配置能力较弱;四是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低。全州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80处,覆盖人口69.07万人,覆盖率仅为16.74%;五是因国家、省水利投资政策的调整,地方筹资压力大。目前国家仅支持以防洪、灌溉为第一任务的大型水库和在建中型水库,新建中小型水库、水网连通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等项目省级补助比例较低,州县配套资金筹措压力大;六是市场化融资难。按照2021年省级出台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供水定价标准偏低,对金融及社会资本吸引力不大,水价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村群众用水付费意识不强,水费收取比较困难。

结合本次旱情暴露的问题,迫切需要实施水网建设。通过水网建设三年攻坚,完善全州水网设施,健全体制机制,加速提升全州供水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三年攻坚期间,计划完成水利投资99.28亿元以上。开工建设宣威水库工程,完建41个骨干水源工程,实施14个水网连通工程、39个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93个农村应急供水工程(山塘)和8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1.4亿立方米。建设骨干水源工程配套管网及水网连通工程管网1148公里,建设改造农村供水管网2856公里。

三、重点工程建设及项目实施安排

(一)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

加快完建41个骨干水源工程(其中中型14个、小型27个),开工建设宣威水库工程,实施8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水库工程:加快推进宣威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确保2023年开工,2024—2025年实施主体工程建设。同步推进忠诚水库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中型水库工程:2023年完建麻江上寨、黄平印地坝等中型水库6个;2024年完建从江宰章、三穗塘冲等中型水库3个;2025年完建镇远天印、施秉白头旺等中型水库5个。小型水库工程:2023年完建镇远黄泥堰、雷山西江等小型水库10个;2024年完建黄平篆水河、锦屏代冲溪等小型水库8个;2025年完建镇远马路河、从江二友等小型水库9个。(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移民局、州林业局、凯里供电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二)完成骨干水源工程配套管网并新建一批水网连通工程

建设管网1148公里,其中:骨干水源工程配套管网773公里,新建水网连通工程管网375公里。骨干水源工程配套管网:2023年实施240公里,2024年实施272公里,2025年实施261公里,其中,完成9个分期验收水库配套管网建设123公里。新建水网连通工程:分两个年度实施完成,其中2023年开工建设6个,新建输水管网183公里;2024年开工建设8个,新建输水管网192公里。(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移民局、州林业局、凯里供电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按照“确有需要、量力而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县(市)为主,重点围绕解决2022年夏—2023年春旱情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结合各地建设意愿和资金筹措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39处,建设改造管网2856公里,其中,2023年实施18个项目,建设改造管网1312公里;2024年实施11个项目,建设改造管网958公里;2025年实施10个项目,建设改造管网586公里。实施农村应急供水工程(山塘)93个,2023年实施20个,2024年实施36个,2025年实施37个。(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乡村振兴局、凯里供电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四、加强水利改革与管理

(一)加强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提高市场化投融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水利领域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水务领域,不断推动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水利投资新局面。加强政银企深度合作,建立以银行信贷+多种融资方式并重的“1+N”模式,积极争取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金融办、州投资促进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二)有序推进水价改革

全面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发改价格〔2021〕868号)。对“十二五”以前投建的中小型水利工程,根据经营单位提出的定价建议,加快制定和调整工程供水价格。对“十二五”以来投建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州、县要在工程投运前完成各类用水标杆水价确认工作。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州级相关部门要做好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及时完成投运的中小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督促水利工程运营企业建立水费收支制度和供水收入调节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3—2025年分别完成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18.82万亩、7.41万亩、2.87万亩,确保到2025年基本实现改革目标。(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水务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三)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按照《黔东南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方案》,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原则,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结合省州水网规划和县级农村供水管网建设规划,按照“以城带乡”“以盈补亏”的发展方式,统筹考虑城乡供水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整合、组建或引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整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体系。结合各县(市)城乡供水实际情况,2023—2025年分三个批次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鼓励各县(市)以市场化方式与省、州有关企业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积极参与建设管理运营等业务。(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国资委、州林业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四)加强水库运营管理

加快推进水库标准化运营管理。2023—2025年计划完成中型水库工程标准化运营管理13座,其中2023年完成凯里里禾、黄平两岔河、台江台雄、从江独洞4座水库,2024完成雷山鸡鸠、锦屏响水坝、丹寨马颈坳、丹寨吊洞、三穗塘冲5座水库,2025年完成麻江上寨、天柱鱼塘、黎平墨门山、黎平枫树屯4座水库。(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五)加强取用水管理

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等法规,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准确把握取用水监管工作重点,依法履行取用水监管职责,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不断加强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强化江河湖库管理和强化地下水取用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依法取缔不合规、不合法的取水口。(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投资测算、资金筹措及年度计划投资

(一)投资测算

投资测算原则:已审批项目按审批投资计算、未审批项目按规划投资或有关规程规范测算,续建项目按未完成投资计算。全州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完成投资99.28亿元,其中,水资源配置工程投资88.94亿元,占比89.59%;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10.34亿元,占比10.41%。(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二)资金筹措

按照《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水安全保障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现行的投资政策进行资金筹措。

1.筹措原则

(1)水资源配置工程方面。大型水库工程:宣威水库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政策执行。中小型水库工程:2021年及之前开工项目,按照《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黔水财〔2022〕18号)第十一条规定筹措资金;2022年及以后新开工项目,按照《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黔水财〔2022﹞18号)第十二条、十五条规定筹措资金。水网连通工程:按《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黔水财〔2022〕18号)第十二条、十五条规定筹措资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

(2)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方面。规模化供水工程:省级财政补助输配水管网部分投资的30%,第一年拨付省级补助的80%,第二年拨付剩余20%,其余由县级统筹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市场化融资、招商引资等解决。农村应急供水工程(山塘):项目建设资金由县级统筹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市场化融资、招商引资等解决,同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积极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补助。

2.筹措方案

三年攻坚期间需筹措资金共计109.4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3.42亿元,占比21.39%;省级投资42.98亿元,占比39.26%;州县投资43.07亿元,占比39.34%。

(1)在建骨干水源及配套管网。需筹措60.9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亿元,占比13.13%;省级投资28.01亿元,占比45.96%;州县投资24.94亿元,占比40.92%。

(2)9个分期验收水库配套管网。需筹措3.21亿元,其中省级投资0.18亿元,占比5.61%;州县投资3.03亿元,占比94.39%。

(3)新建其他项目。需筹措45.3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42亿元,占比34.03%;省级投资14.79亿元,占比32.64%;州县投资15.10亿元,占比33.33%。

需州县筹措的43.07亿元,其中在建骨干水源及配套水网24.94亿元,9个分期验收水库配套管网3.03亿元,水网连通工程6.45亿元,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7.48亿元,农村应急供水工程(山塘)1.17亿元。(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国资委、州金融办、州投资促进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三)年度计划投资

综合考虑水网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及各年投资强度,将所有工程投资按目标计划分解到各个年度,计算出年度投资计划分别为2023年28.80亿元,2024年37.52亿元,2025年32.96亿元,年均预计完成33.09亿元。(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国资委、州金融办、州投资促进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州级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州人民政府分管同志总负责,统筹协调相关事务,对各项工作重点调度。充分运用宣威水库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密集调度、协调推进宣威水库前期工作。州水务局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建设、要素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州发展改革委按权限履行项目立项审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制定完善价格政策;州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专项资金拨付,会同州水务局加强资金监管;州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要素保障;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移民局、州林业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各县(市)要对应成立工作专班,专项负责此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会同项目法人落实用地、资金筹措等要素保障,确保资金到位,抓好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移民局、州林业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二)加强前期工作

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设计质量管控,强化可行性研究论证,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达到规定要求。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征地移民、区域水资源配置等问题,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对列入省级、州级的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给予支持。严格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决策评估。严格执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水网连通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强化水网连通工程等项目审批程序,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要上报州级审查审批。坚持确有需要、实事求是原则, 优化设计方案,严格项目把关,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切实发挥工程效益。州水务局要负责组织各县(市)对《行动方案》内的水网连通工程、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农村应急供水工程(山塘)等项目逐个开展论证,对不符合政府投资决策要求或没有实际效益的项目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移民局、州林业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三)强化要素保障

要全力做好资金保障,通过向上争资争项、申报专项债和4+2基金、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吸纳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要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各县(市)要将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项目用地需求保障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确保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的项目,要积极组织用地、林地申报材料,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要强化环评要素保障,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审批质量效率,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特别是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要采取栖息地保护、建设过鱼设施等措施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做好征地移民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四)加强调度督导

严格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 “四制”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节点推进,全力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继续推进骨干水源工程竣工验收攻坚行动,充分发挥供水保障效益。对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实施动态管理,对县(市)积极性高、实施条件好、前期工作进展快的项目优先纳入实施计划。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建立问题台账动态销号清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对于工作推进滞后的要及时提醒,并通过提示函、督办函等方式进行督促,确保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任务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生态移民局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

(五)加大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扩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持续加强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宣传报道。通过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联合中央、省、州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本辖区、本领域水网建设成效及好经验、好做法,全面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水商品意识,落实水费收缴便民服务措施,保障水费收缴到位。严格水利执法,对蓄意破坏工程设施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对规模小、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模式,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帮助群众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等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水投集团黔东南分公司,州水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