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黔东南州本级实施的项目5个,资金总额1660万元。分别为水资源管理项目(50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36万元)、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78万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156万元)、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890万元),其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资金下达到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指定用于黎平县墨门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660万元及时下达黔东南州,项目实施单位按序推进项目建设,至绩效评价日,项目总投资完成1660万元,支付项目资金1118万元,资金支付率67.35%。各项目正按要求收集整理相关建设资料,准备组织竣工验收。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黔东南州水务局根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认真编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经州水务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呈报州人民政府批复。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预算指标、资金支付需求、资金支付申请、协议或合同约定和项目实际进度等,通过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黔东南州本级实施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完成投资1660万元,全部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清单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黔东南州本级实施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5个,总投资1660万元。
1.水资源管理项目(500万元):已完成黔东南州60个取水户新建、改建在线计量监测设备71套,设备正常运行率≥95%、数据上报率≥95%、数据及时率≥80%、数据完整率≥90%,达到省水利厅对监控设备四率标准要求,合同约定施工方需对71套设备进行两年运行维护。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支付资金74万元,资金支付率15%。
2.山洪灾害防治项目(36万元):黔东南州对黎平、从江、榕江、镇远县9个山洪灾害重点集镇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深入调查山洪灾害防治区暴雨特性、小流域特性和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分析暴雨洪水规律,对影响重点集镇安全的河道开展控制断面测量,评价山洪灾害重点集镇的现状防洪能力,确定不同区域山洪灾害危险等级,科学确定预警指标和阈值,为及时准确预警和灾害防御提供基础支撑。调查评价报告完成技术评审后报省水利厅备案,完工率100%,支付资金35.93万元,项目结余资金0.07万元由财政收回统筹管理。
3.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78万元):黔东南州对16县市252个山洪灾害水雨情自动监测站点进行维修养护,按照数量、运维质量,时效指标完成了既定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的维修养护及备品备件更换工作,确保山洪灾害预警监测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保障各县(市)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正常传输率达90%以上。项目完成投资78万元,支付资金47万元,资金支付率60%。
4.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156万元):黔东南州对往洞水库、归九溪水库、平龙溪水库、高贡水库、金昌沟水库、阳胆溪水库、黄金树水库、小岗河水库、登盆水库、青山界水库、南岑塘水库、翁共水库等12座水库进行维修养护,新增高清旋转视频监控设备、太阳能路灯、备用电源、生活用水设备、新增安全标识牌等。项目完成投资156万元,支付资金72万元,资金支付率46%。
5.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890万元):项目由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担任项目业主负责实施,资金指定用于黎平县墨门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已按照申报绩效目标完成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改造拦水堰1处、渠道8条,建立流量监测站31处。项目完成投资890万元,支付89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黔东南州水务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州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州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财经管理制度,基本完成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发生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黔东南州水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明确由黔东南州水务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牵头,局规划计划财务科组织业务科室及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及州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黔东南州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实施取得相应的社会效益。黔东南州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等级优秀。黔东南州水务局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充分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的闭环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全程开展资金绩效监控工作,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部门网站公开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