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黎平县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印发《黎平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全面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明确34名县级河长,226名乡级河长,387名村级河长,同时还明确了17家县级部门作为河流责任单位,奏响了全县治水“大合唱”,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画卷。
深入推行河长制,全面落实河长责任。实现了93条河流河长全覆盖,建立水务、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实行联防联控,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同时,还建立了“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等多长协作巡河制度。坚持从源头上发力、从治污上破题,实现整治污染与转型升级互动、发展与保护双赢。
深入推行河长制,强化宣传引领。黎平县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18贵州生态日”等为契机,利用标语、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节约保护水资源和相关水法律法规知识,取得良好效果,累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册(份),全县河长制宣传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深入推行河长制,建设生态文明河湖。实施黎平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贵州省黎平县黎平所防洪堤工程、贵州省黎平县黎平所迪洞防洪堤工程、贵州省渠水(黎平县洪州河永从段)治理工程、黎平县九潮赖洞山洪沟治理工程等项目。补齐河湖健康发展的短板,消除水患,抵御自然灾害和保护河流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过去河道河水的脏、乱、臭、淤堵变成了今天的河畅、水清、岸绿,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