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雷山县水务局切实加强指导引领,多举措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督促各级河长巡河履职。雷山县列入贵州省河湖名录共计62条,其中州管河流3条,县管以下河流59条,全县设置县级河长8人、乡镇级河长18人、村级河长144人,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道、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2023年以来,县级河长巡河12次,“河长+检察长”巡河2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26次,村级河长巡河4176次。
加强河湖“清四乱”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根据《关于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雷山县水务局扎实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62条河流开展排查,2023年以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5个,整改销号5个,并按要求录入全国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系统。
强化河湖日常管护。2023年以来,全面推行河长制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安排11名保洁员对巴拉河雷山县城段划分责任河段定期开展日常保洁工作,并组织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不定时对巴拉河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积极组织全县80余个单位共开展3次志愿服务活动,1200余人次参加,清理生活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垃圾、杂草等9000余斤。
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大力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组织开展河湖长制“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宣传保护河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高河长制政策知晓率。截至目前,开展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4条,受益人数1000余人。
下步,雷山县水务局将继续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切实把河湖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