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和及时掌握河湖“四乱”动态,黎平县以“123”工作法,有力有效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为逐步绘就“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生态画卷奠定坚实基础。
印发1个文件。根据省州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相关要求,黎平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下发了《黎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和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将重拳出击治“四乱”作为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内容,并对河湖“清四乱”重大意义作了深入浅出的说明,对2022年全县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明确2个标准。黎平县认真研究河湖“四乱”症结所在,靶向发力祛“顽疾”,将河湖“四乱”认定标准和清理整治标准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列出详细认定标准,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列出具体整治标准,切实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为河湖清“四乱”提供了根本遵循。
对准3个要求。按照“遏增量清存量”、压实属地责任、县级统筹调度3个要求,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做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并将材料报送情况纳入乡镇(街道)河长制年终考核内容。截止目前,我县已排查整治县级“四乱”问题3个,整改销号省级暗访发现问题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