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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天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仍有直排溢流隐患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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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天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原有总排口取消,现场发现原排口仍有不明水外排,有直排溢流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4日至1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州水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855-8228096;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

附件:天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原有总排口取消,现场发现原排口仍有不明水外排,有直排溢流隐患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黔东南州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整改任务二十四:天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原有总排口取消,现场发现原排口仍有不明水外排,有直排溢流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天柱县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消除直排溢流隐患。

整改措施

全面排查整改原排口水体外排问题,消除溢流隐患。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经排查,溢流口的水实际为厂区内部自来水管破裂,导致大量自来水渗漏至一期排水管道。对此,天柱县水务局和污水处理厂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厂区内部自来水管进行全面排查,并修复自来水管破裂处


黔东南州水务局

20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