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南寨镇片区施工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等沿河道边坡倾倒情况普遍,严重侵占三板溪水库上游水域”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黔东南州水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855-8699508;地址:黔东南州韶山南路11号黔东南州水务局。
附件:剑河县南寨镇片区施工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等沿河道边坡倾倒情况普遍,严重侵占三板溪水库上游水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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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州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第26项整改任务:对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剑河县南寨镇片区施工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等沿河道边坡倾倒情况普遍,严重侵占三板溪水库上游水域。”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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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剑河县委和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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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清理施工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并进行覆土复绿,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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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建立三板溪水库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立行立改清理片区水域内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督促项目施工方对弃土弃石点位进行覆土复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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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责任单位已对弃土边坡开展复绿施工,已完成边坡土层整治,涉及边坡已全部撒种草籽完毕并覆盖挂网进行加固处理,增加排水沟等,已完成问题整改。 |
黔东南州水务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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