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安排,第二巡察组自2021年3月9日起,对州水务局党组开展为期25天的巡察“回头看”和“点穴式”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州水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本次巡察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同题共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等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紧紧围绕州水务局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于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设置意见箱:分别放置于州水务局机关办公楼、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办公楼、州水电工程公司(工程队);
(二)举报电话:0855-8655308(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邮政信箱:贵州省凯里市A025号邮政邮箱州委第二巡察组收。
根据巡察职责,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州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3月9日